交通事故认定书缺失的交通,可以去负责处理事故的事故书缺失处交警部门复印一份并由交警部门加盖印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交通调查情况以及检验、事故书缺失处鉴定的认定结论作出的。
一、交通交通事故认定书缺失怎么处理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慎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遗失的事故书缺失处,可以直接由当事人本人、认定或委托律师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通交警部门复印责任认定书,并由交警部门加盖印章,事故书缺失处与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交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的事故书缺失处时间范围是什么
律师在线提醒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认定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是否影响索赔流程
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二是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